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之構建
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之構建
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是一個由礦產資源系統、經濟社會系統、生態環境系統、產業支持系統四個方面組成的復雜系統,探討了建立評價指標體系的五個相統一的原則,構建了包括發展基礎、發展水平、發展協調性、發展持續性4個準則層、10個子準則層和30個評價要素的評價指標體系。
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既要實現人口、資源、環境等的可持續發展,又要實現生態、經濟、社會等的可持續發展。構建一個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是對磷化工產業進行評價的基礎,是一個亟待深入研究的重大課題。
一、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內涵
“產業”這一概念從一開始就具有一種內在“結構性”,產業發展的規律就體現在結構性的調整和變動之中。產業可持續發展是產業發展本身的自發要求和總體方向,具有獨特的結構性調整實現途徑。產業內部要維持適宜的企業間關系,產業和產業之間也要相互協調。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是一個由礦產資源系統、經濟社會系統、生態環境系統、產業支持系統四個方面組成的復雜系統,其內涵主要應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磷化工產業的發展基礎。磷化工產業的可持續發展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磷礦資源是一種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如果沒有一定數量、質量的磷礦保有儲量,沒有磷礦資源的科學合理利用,磷化工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第二,磷化工產業的發展水平。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發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務。磷化工產業發展的總體水平還不高,必須毫不動搖地把“發展”放在首要位置。發展過程中出現的資源、環境問題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在發展中解決,用發展的方式來解決,堅持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消耗和盡可能小的環境代價,實現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相統一,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要通過磷化工產業發展水平的穩定提高,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社會事業全面發展進步,夯實良好的發展基礎。
第三,磷化工產業的發展協調性。產業的可持續發展不能只強調產業發展這一方面,而忽視了生態、資源、環境等方面,必須實現協調、均衡、科學發展。磷化工產業的可持續性發展,應當強調產業與社會、產業與經濟、產業與環境、產業與生態的協調性,這樣才能真正實現行業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第四,磷化工產業的發展持續性。只有不斷提高科技水平,發展精細化工,進一步提高利用內資、外資水平,大力發展交通網絡,調整產業布局,提高產業組織、管理能力,才能擺脫當前變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產出、低效益的經濟增長方式,實現磷化工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構建評價指標體系的基本原則
評價指標體系是根據一定的原則將相關指標的一種集合,是一個辯證統一的有機整體,而不是一些指標的簡單相加。如何對可持續發展問題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理論界有不同主張。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UNCSD)指標選擇原則一共有九項,具有指導意義的是:與評價可持續發展進程的主要目標相關;可以理解的、清楚的、簡單的、含義明確的;概念上是合理的;數量上是有限的,但應保持開放并可根據未來的需要修改;基于已知質量和恰當建檔的現有數據,或者以合理成本可獲得的(有效成本)數據,并且可以定期更新。有學者提出,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設置一般應遵循以下七項原則,即科學性、簡明性、整體性、特殊性、穩定性、動態性、可操作性等。還有學者研究認為,建立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應考慮政策的相關性、易理解性、科學性、時間序列數據、數據成本合理、集合信息的能力、敏感性。上述觀點從不同視角提出了建立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的主要原則和應當考慮的核心問題,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為可持續發展本身所具有的目標追求的多元性,我們在構建磷化工產業的評價指標體系上應堅持以下幾個統一。
一是科學性與可行性相統一的原則。指標體系應當能夠反映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的科學內涵,同時數據又必須從實際出發,選取在這一產業內可得的指標,特別是一些定量指標的選取,要盡量采用國家、地區關于這一產業的統計年鑒等資料。
二是精確性與模糊性相統一的原則。在建立指標體系過程中,應當首先堅持精確性原則,如果數據可得就優先選取。同時,我們也要考慮對一個產業進行科學評價的特殊性,對一個地方產業的組織能力等無法進行精確衡量但又至關重要的指標,實行適當模糊的原則。
三是全面性與代表性相統一的原則。木器漆廠家因為可持續發展涉及方方面面,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必須具有全面性,綜合考慮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等系統,但這些系統各自都需要相當數量的指標才能全面反映,所以在建立指標時必須盡可能地選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指標。
四是系統性與層次性相統一的原則。對磷化工產業可持續性發展評價是一項系統工程,所選取的指標應當是從發展基礎、發展能力、發展協調度、發展支撐力等方面綜合考慮,同時應當根據這些不同子系統指標之間的邏輯,劃分一定層次關系,層次越往下,指標就應當越具體。
五是時序性與靜態性相統一的原則。對可持續性問題的評價,一般應當選擇一些具有時間序列的動態指標來描述,但對于磷礦這一不可再生資源,有些評價指標可能又必須選擇一些靜態性指標。因此,對于磷礦可持續發展評價應當將兩者有機結合起來。
三、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的評價指標體系
20世紀80年代以來www.wi3388.com,特別是近十年來,在國外學者進行研究的基礎上,我國一批學者開始對可持續發展的評價問題進行系統研究,并分層次、分系統、分行業建立了指標體系。例如,北京大學葉文虎等的《可持續發展的衡量與指標體系》一文研究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指標體系建立的原則等問題,提出了全球、國家和地區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的框架圖。比較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研究成果是,牛文元等人在《1999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中,建立了一套包括資源支持系統、發展支持能力、環境支持系統、社會經濟支持系統、勞力支持系統等5個系統層在內的指標體系。駱玲等學者對構建我國產業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指標體系問題進行了初步探索,從發展基礎、協調能力、可持續性三個子系統出發,提出了人均耕地面積、人均水資源擁有量、人均能源擁有量、人均礦產資源擁有量、森林覆蓋率、濕地面積比率、生態保護區面積比率、農業自然災害成災率、人均GDP、三大產業增長速度、第一產業全員勞動生產率、第二產業全員勞動生產率、第三產業全員勞動生產率、非農產業結構系數、財政收入占比重、人口自然增長率、人口素質指數、恩格爾系數、醫療服務水平、社會福利水平、單位面積糧食產量、單位工業增加值耗水量、電力消費彈性系數、單位工業增加值廢水排放量、單位工業增加值廢氣排放量、單位工業增加值固體廢物排放量、產業市場績效、產業結構高度化水平、產業結構合理化系數、產業布局均衡度、產業綜合管理能力等47個指標。這些研究成果從一般意義、產業發展角度提出了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為我們構建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可資借鑒的思路。
有學者對理論上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的方法進行了總結,認為主要存在三種方法:一是系統法,是指先按研究對象可持續發展的系統學方向分類,然后逐類定出指標。二是歸類法,是指對已存在的一些評價指標按一定的標準進行聚類,使之體系化的一種構造指標體系的方法。三是分層法,是指將度量對象和度量目標劃分成若干部分或子系統,并逐步細分直至用具體的統計指標來描述、實現。我們認為,這三種方法并不是水火不容、絕對分開的,而是有機聯系、密不可分的,確定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的評價指標體系,應當綜合運用上述三種方法,利用分層思考的方法,對學術界已經提出的一些評價指標進行歸類,然后堅持系統論的觀點進行總體思考。按照上述思路,本文構建一個層次結構模型:如果將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用目標層 來表示,那么準則層 則主要包括發展基礎 、發展水平 、發展協調性 、發展持續性 四個方面。
“發展基礎 ”是指磷化工產業發展對磷礦資源及其資源利用的要求,是用于度量可持續發展基礎性的指標體系,子準則層包括資源稟賦 ,具體有磷礦資源保有儲量、磷礦資源豐度2個指標;資源利用 ,具體有磷礦資源采儲比、磷礦資源綜合利用率2個指標。
“發展水平 ”是指磷化工產業發展在經濟、社會方面達到的水平,是用于度量可持續發展有效性的指標體系,子準則層包括經濟發展指標 ,具體有磷化工產業工業總產值、磷化工產業固定資產凈值、磷化工產業人均GDP、磷化工產品市場占用率4個指標;社會發展水平 ,具體有職工人均收入、職工教育培訓費用占總產值的比重、職工人均住宅面積、產業社會福利保障體系完善程度4個指標。
“發展協調性 ”是指磷化工產業發展各子系統之間的協調發展程度,是用于度量可持續發展協調性程度的指標體系,子準則層包括污染物排放強度 ,具體有萬元產值廢水排放量、萬元產值廢氣排放量、萬元產值固體廢物排放量3個指標;循環經濟指標 ,具體有萬元產值能耗下降率、萬元產值水耗下降率、副產品循環利用率3個指標;環境保護指標 ,具體有塌陷土地復墾率、行業治污投資占總產值的比重、工業“三廢”綜合處理率3個指標。
“發展持續性 ”是指磷化工產業發展所具備的可持續能力,是用于度量可持續發展保障性的指標體系,子準則層包括科技支撐能力 ,主要有從業人員中專業技術人員比重、精細磷化工技術水平、科技創新投入占總產值比重3個指標;區域開放度 ,具體有區域交通網密度、產業外資利用能力、產業對外依存度3個指標;產業組織能力 ,主要有產業布局均衡度、產業結構合理化程度、產業綜合管理能力3個指標。
綜上所述,本文在借鑒現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的評價指標體系是包括發展基礎、發展水平、發展協調性、發展持續性四個層次30個評價要素的有機統一的整體,為開展磷化工產業可持續發展的綜合評價奠定了良好的基礎